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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具體規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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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的本質就是為了交易能夠完整進行,合同中對於權力義務的規定也是為了合同能夠善意被合同當事人雙方履行。除了注意到合同的生效時間、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外,在進行履行時,我們還應該瞭解的就是合同履行的規則。由於這個問題相對來說比較複雜,因此對於一般人來說或許並不瞭解這個問題。但是不要著急,下面本站的小編就“合同履行的具體規則有哪些”的問題進行相關介紹。

合同履行的具體規則有哪些?

一、合同履行規則是什麼?

同履行的規則主要是指當事人就某些事項沒有約定時的處理方法。我國《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有時,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61條仍然無法確定,此時,《合同法》第62條規定了一些具體的規則。也就是說,合同履行規則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需要遵守的具體規範。

二、合同履行的具體規則有哪些?

(一)履行主體規則

1、合同履行主體的一般規則

合同履行的規則即為合同履行的具體要求,是合同正確履行原則的具體化。合同的正確履行,就是要求履行主體、履行標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都是正確的。

2、合同履行主體的特別規則

除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性質上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履行的債務以外,債務可由債務人的代理人代理進行。債務人的代理人代理履行債務不是代替履行債務,不是債務的移轉,不是代為清償,而只是一種代理行為,履行主體仍然是債務人本人,代理人是以債務人的名義進行履行行為的,履行行為後果由債務人承擔。

(二)履行標的規則

1、合同履行標的的一般規則

債的履行標的,是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行為所針對的事物,表現為債務人應當給債券人提供的利益。在合同法學理論上,合同的履行主要是債務應為履行的內容,即給付。給付的內容因合同關係不同而不同,有的是交付財物,如買賣合同;有的是移轉權利,如技術轉讓合同;有的是完成勞務,如委託合同;有的是提供工作成果,如承攬合同。

2、合同履行標的的特別規則

儘管強調不能一部履行,但如果絕對貫徹這一思想,會產生不適當的結果,故應予以適當調整。給付為可分時,債務人分期履行或者延緩履行,按誠實信用原則衡量,綜合周圍環境,對債權人並無不利或不便時,債權人不得拒絕受領。

(三)履行期限規則

1、合同履行期限的一般規則

履行期限是合同約定的關於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具體期間或期日。作為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應當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當事人應當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債務人依此約定的期間或期日為債務履行,即為適當履行。

2、合同履行期限的特別規則

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明確的履行期限,也沒有達成補充協議,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按照交易習慣確定履行期限。於是,如果存在關於履行期限的交易習慣時,應遵從習慣,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合同履行的具體規則有履行標的規則、履行期限規則以及履行主體規則著三大類。其中主體規則主要就是對債務人作出特定限制。履行期限負責則是對於債務人履行合同的具體期間以及日期作出具體規定,從而保證合同到期履行。而履行標的規則則是對債務人履行具體事務作出的限制。在合同的現實履行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因此如果您還存在這方面的問題想進一步諮詢的,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開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