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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勞務派遣規定有哪些

勞務派遣律師解答 閱讀(1.68W)

重慶勞務派遣規定:
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申請人應當向許可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務派遣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裝置、資訊管理系統等清單;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六)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字;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七條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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