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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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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單位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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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的回答是單位不續簽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你也可以主張其他權利: 勞動糾紛涉及的賠償比較多,具體有以下幾項: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沒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或者以現金補償;

3、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也就是賠償金;

4、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是合法解除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5、加班沒有支付加班費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

6、未休年休假、法定節假日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倍工資;

7、收取押金、證件是違法的,用人單位必須返還。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的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