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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處理方案有哪些

勞動爭議 閱讀(2.74W)

勞資糾紛處理方案主要有四種:

勞資糾紛處理方案有哪些

1、協商程式: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

2、申請調解:

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仲裁程式:

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選擇程式之一,也是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即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要經過仲裁程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訴訟程式:

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可以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