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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工資三倍含底薪工資嗎?

勞動爭議 閱讀(2.71W)

法定假日工資三倍不包含底薪工資,就是當日工資的3倍,這裡的3倍是指法定節假日加班當天實際得到的工資數額為3倍。如果是平時加班或者是休息日加班不能補休的,這時計算1.5倍工資、2倍工資是包含基本工資的。

法定假日工資三倍含底薪工資嗎?

由於法律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工資待遇應當按照日常工資標準正常發放,因此原本應當支付的工資不受影響。法定假期不放假也不給三倍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例如:日常工資標準為100元的,法定節假日加班時,每天工資數額為300元。

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在計演算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時,不能將正常工資抵消加班工資。原勞動部發布的《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明確規定,凡是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均應該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150%、200%的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則應該另外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綜上所述,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