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爭議>

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規定是什麼?

勞動爭議 閱讀(3.17W)

一、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規定是什麼?

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的規定是什麼?

三倍工資的法定節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法定節假日三倍工資計算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基數÷21.75÷8×小時數×300%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如果公司願意,是可以的;但是給付三倍工資過後,公司沒有再為調休的義務

在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向在此期間加班的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並且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三、國家節假日三倍工資包括當天的基本工資嗎

很多人以為法定休假日加班費只需另支付2倍,加上本數為3倍,這是錯誤的。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4條明確規定應另外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注意是“另外支付”,因法定休假日屬有薪日,故加上本數,工作一日實際得4倍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也就是說,法定節假日是有薪日,勞動者即使在家休息不加班,也是有“1倍”工資的,加班的3倍工資基於加班行為產生,不應當包含本薪。

三倍工資的法定節假日有哪些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三倍工資的時間只有十一天,其餘的都是兩倍工資。此時對於勞動者來說需要做清楚的瞭解。才能知道自己在假期加班能有多少的加班工資收入,以避免產生權益上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