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關係>

因為遲到太多被辭退能申請賠償金嗎

勞動關係 閱讀(6.36K)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對遲到早退有規定,並明確某一時間段內遲到早退多久多少次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員工早已知曉的情況下,是可以辭退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為遲到太多被辭退能申請賠償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