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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關於繳費工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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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關於繳費工資是什麼

單位的財務部一般要結合實際情況計算出全體職工的繳費工資,而且計算出來的繳費工資是需要向當地的社保機構申報的。繳費工資本身對職工個人來說也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可能目前還是有少部分的勞動者不太瞭解,在我國關於繳費工資是什麼?那就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認識一下繳費工資吧。

一、在我國關於繳費工資是什麼?

職工繳費工資是指:企業給在職員工交納的五險一金基準。

“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依據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繳》規定,繳費工資是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它根據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

單位繳費工資總額應等於本單位全部職工的繳費工資之和。繳費工資經社會保險部門核定後全年不變。

二、計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佈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三、相關政策

關於啟用2014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釋出2013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43號)精神,2013年我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含私營經濟單位的全社會單位)為44513元。

按照《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和《嘉興市本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低於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60%確定,即2225元,高於300%的按照300%確定,即11130元。調整後的月繳費基數除繳費基數下限(2225元)外,其餘全部採用四捨五入的方法,個位數為零(如月平均工資為3001元,啟用為3000元;月平均工資為4006元,啟用為4010元)。從6月起啟用。

新基數啟用後,養老保險補繳的標準根據有關檔案要求作相應調整。補繳2010年至2013年的比例為22%,月補繳金額為816元;補繳2009年的比例為23%,月補繳金額為853元;補繳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為28%,月補繳金額為1039元。

繳費工資其實說白了就是確定給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的基準數,因為每年的繳費工資都要進行申報,在確認了以後,當年的繳費工資就不會再發生任何的變動了。而且用人單位給社保局提交的繳費工資的報告單當中不能存在虛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