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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關於租售同權含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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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關於租售同權含義是什麼

剛從學校畢業的大學生們在社會上找第一份工作的時候,大多數的情況下全部都是面臨著要解決租房的問題。如果對於所謂的租售同權的理解太過於簡單的話,那租房和買房本質上就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了。因此關於租售同權含義的具體概念一定要仔細的,全面的去了解清楚,有些長期在本地租房的可不一定在租售同權的範圍之內的。

一、在我國關於租售同權含義是什麼?

租售同權,住建部稱將立法明確“租售同權”:租房與買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說,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租售同權的本質是租房和買房,同屬於平等的權利享受範圍。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學的,只不過是排位要在戶主之後,同時還要附帶諸多的條件,包括租房合同、社保等一系列的條件。

租售同權的本質就是要打破這種權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條件限制,取消所謂的排位置度,要給與租房客同等的就近上學權利。

二、租售同權有哪些好的方面的影響?

(一)緩解了人們的買房熱情曾經何時,多少父母,就是為了一套學區房,唏噓不已。不少人買房和換房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教育,

(二)進一步確立租房體系的地位租房的價值不差於買房,那麼在存量房為主體的一線城市,這些存量資源就可以發揮其作為租賃房資源的重要性。

(三)對於人才來說可能格外重要在北京、上海、深圳,有多少懷揣夢想的南漂、北漂因為無法給孩子一個好的教育資源而出走呢?一旦,租房確權,那麼對於人才的吸納將是顛覆性的影響。

三、如何理解租售同權政策?

(一)租戶如何就近入學?

此次徵求意見稿的一大福利,即針對京籍集體戶無房家庭。意見稿提出,承租人為本市戶籍,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資訊依法申請辦理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承租人為非本市戶籍的,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資訊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卡或申領居住證。

也就是說,北京集體戶無房家庭,未來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以落戶了。

徵求意見稿提出,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3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可以獲得相關政策支援。具體的支援政策,目前正在加緊研究中。

另外,租賃當事人應當根據出租住房所在區域市場租金水平合理約定租金,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金髮布制度,及時釋出住房租賃市場實際成交租金水平等資訊。

出租人應當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關於租房押金,除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終止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租人應將押金退還承租人。

(二)租房也能上名校?

根據徵求意見稿,對住房租賃予以一定賦權,符合條件者租房即可入學。這是否意味著,未來通過租房,就可以上名校?

北京市住房保障專家組相關專家舉例說,比如說以前延慶戶籍家庭,子女可以在延慶上學;或在西城買了房子,其子女在西城上學。未來該無房家庭如果在西城租房,並滿足在西城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等條件,其子女就可以在西城接受義務教育。

不過,這和購買學區房是兩個概念。在西城區租房上學並不意味著可以上西城名校,只是說可以在西城區內調配,這裡是“區”,而不是“學區”。另外還要看西城區的學位情況,如果學位滿了,會協調到其他學區,具體辦法由各區制定。

(三)租房新政會拉高房租嗎?

房租和租房市場的供求有關,如果出租的房源少,而想要租房的人多,供不應求,那麼房租必然會有所上漲。

實際上,現在大城市租售價格比並不合理,租金價格與銷售價格相比,對於用房的人來說,租房肯定合算。但對於房屋出租人來說,租金回報率只有1%-2%,在房價日益高企的發展過程中,賣房子回報率要大得多。

所以,許多開發商不願意建租賃類房屋,只願意賣房子。在市場經濟國家,租房回報率一般在5%-6%,這樣比較趨於合理。

人們寧願買房子也不租房子的另一個原因是,租售不同權,買房子以後孩子可以以房確定學籍所在地,可以辦理社會保障等服務,但租賃房屋不可以。這種權益不對等,也造成了租賃價格不合理。

北京的這個政策出臺以後,明確了一些權益的對等,這對人才流動、城鎮化等,都是有利的。但遠期是否會影響租房價格,還需要看出租房的數量和需要租房人的比重,如果租購同權進一步落實,租房居住的人越來越多,租金就很可能會漲價。

此外,在目前房價居高盤桓的趨勢下,長租其實是房客比較歡迎,房東比較排斥的事情。除非開發商直租的比例提高,不然從個人房東手裡很難拿到三年制的合同,那麼就享受不到新政的福利了。所以希望可以多點公租房,或者政府統一收編可以租賃的房子,然後從政府的平臺租賃。

對此,徵求意見稿中也提到,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各區實際加強租賃住房用地保障,通過在產業園區、集體建設用地上按規劃建設租賃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賃住房供應。

(四)這對買了學區房的業主,公平嗎?

本次租房新政,主要是為了讓京籍無房戶或非京籍人員女子能夠就近入學,是實現機會平等。租房入學對於原先的教育資源來說是增量,在政策的實際操作中還是應該會優先保障原存量的就近入學。過去,非京籍人員子女沒有在京就近進入公立學校的資格,而現在打開了這個入口,實際的教育資源調配還需要進一步的安排。

每個區的住房數量、教育資源以及就業承載能力,都是有限的。比如說這個區只能接受一百個人,如果有一千個人想去那上學,就有一個排序和承載飽和的問題,所以不會出現過度的扎堆情況。

因此,各區可以根據自身的有限資源,來制定自己的政策。另外,政策提出了一些限定條件,包括京籍無房家庭,需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這是真正從就業加居住平衡的角度出發來考慮的。

租售同權如果從字面上來理解的話,租房和買房的市民在當地的各種公共服務方面享受到的待遇一樣,比如說孩子的教育資源,社保等這些將不再受到住房和戶籍等問題的限制,可是相信各地政府在租售同權的詳細的檔案當中,肯定對於這部分租房群體是有條件限制的,一般就是指有當地綠卡的高階人才或者適齡入學兒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