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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關於合同法的本質是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6.37K)

一、在我國關於合同法的本質是什麼

在我國關於合同法的本質是什麼

合同法的本質是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保證實現此類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二、合同法的訂立原則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

5、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合同的條款

可分為基本條款和普通條款,又稱必要條款和一般條款。當事人對必要條款達成協議的,合同即為成立;反之,合同不能成立。確定合同必要條款的根據有3種:

①根據法律規定。凡是法律對合同的必要條款有明文規定,應根據法律規定。

②根據合同的性質確定。法律對合同的必要條款沒有明文規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確定。例如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價款是買賣合同的必要條款。

③根據當事人的意願確定。除法律規定和據合同的性質確定的必要條款以外,當事人一方要求必須規定的條款,也是必要條款。例如當事人一方對標的物的包裝有特別要求而必須達成協議的條款,就是必要條款。合同條款除必要條款之外,還有其他條款,即一般條款。一般條款在合同中是否加以規定,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將合同條款規定得具體詳明,有利於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合同的履行。

在與他人達成協議簽訂合同的時候,我們需要注意其相關條例,以及合同細節。在我國合同法中關於合同的具體法律規定也是做出了詳細的解釋。按照相關的法律步驟進行合同的簽訂,那麼合同才具有法律保障效益,才能更好的維護人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