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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具體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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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具體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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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認定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在沒有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就私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來為自己獲取利益,其次是使用的時候,不按照規定使用,屬於法律禁止使用的行為。但不管有沒有按照規定正確使用,沒有經過著作權的同意就是侵權,這是事實。這種行為已經對著作權人造成了經濟損失,著作權人可以起訴侵權人。

2、使用的行為具有違法的性質:在經的著作權人的同意後,就具有可以使用著作權的資格了,但是在往後的使用過程中,並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正確使用,而是用去做違法犯罪的行為,比如假冒作品的作者,私自授權給別人使用而收取費用,甚至是通過偽造的證明來賣著作權。

3、侵權人有故意犯錯的心理:有些人在使用著作權的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侵權了,但有些有明知道是屬於侵權的行為還要去做,並不把侵權的後果放在眼裡。一旦被發現了,還試圖用過失或者裝作不懂的心理來欺騙法律的制裁,以為自己可以矇混過關。但我們國家對於故意和過失是有明確區分的,所以不要有任何僥倖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