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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流程具體是什麼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59W)

申請工傷認定程式如下: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
①用人單位按規定報送工傷認定材料;
②處裡工作人員按要求審理報送材料,材料符合要求受理;
③受理的申請會在一週或兩週進行稽核;
④審批後返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
(2)個人申請工傷認定:
①申請個人按規定報送工傷申請材料;
②相關工作人員會按要求審理報送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填寫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③兩名工作人員向被申請人送達《工傷認定調查通知書》以及個人申請;
④被申請人答辯後,無異議的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工傷認定決定書》,有異議的由兩名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作出工傷認定結論,送達雙方當事人。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流程具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