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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賠償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工傷賠償 閱讀(1.89W)

當勞動者受到的傷害時,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當認定為屬於工傷後,就可以要求進行工傷賠償。那麼,從工傷認定到工傷賠償要經過哪些流程呢?具體流程如下:

工傷認定、賠償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1、工傷認定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作出工傷認定後,其中有一個停工留薪期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鑑定:職工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護理依賴等級鑑定,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有關(病歷)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國家標準GB/T16180—2006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送達申請鑑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給職工頒發《職工傷殘證》。

4、工傷賠償: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按照傷殘等級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領取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