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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離婚 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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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離婚 再審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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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審判決書


××××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民再字第××號

抗訴機關××××人民檢察院。

原審原告(或原審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被告(或原審被上訴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本院決定再審的案件 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於××××年××月 ××日作出(××××)×民×字第××號民事判決(或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
力。××××人民檢察院於××××年××月××日對本案提出抗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再審。××××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員)×××出庭支援抗訴,……(寫明參加再審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再審,現已審理終結。”)

……(概要寫明原審生效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理由和判決結果以及檢察院抗
訴的理由)經再審查明,……(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和證據)本院認為,……(根據再審查明的事實,著重論述原審生效判決是否正確,闡明應予改判、如何改判或者應當維持原判的理由)依照……(寫明判決所依據的
法律條款項)的規定,判決如下:……(寫明判決結果)……(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維持原判的,此項不寫)……(按第一審程式再審的,寫:“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人民
法院。”按第二審程式再審的,寫:“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民事判決書大致可分為一審與二審所形成的兩類,撤銷權又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本文也為大家提供了一份民事判決書範本,供大家參考,應當能夠解決網友“民事再審撤銷權判決書”的相關疑問。編輯在文末想重申,遇到民事糾紛無法私下調解的,應當通過法律渠道,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驗證自己所堅持的觀點,並在其中靈活運用相關權力,如有不服可再進行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