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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班時間打架受傷算不算工傷?

工傷認定 閱讀(7.24K)

一、員工上班時間打架受傷算不算工傷?

員工上班時間打架受傷算不算工傷?

上班期間員工打架受傷不屬於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需要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1.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影印件;3.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影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三、紛爭訴訟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當員工受到了意外傷害事故後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救治,當符合工傷時也是需要到當地的勞動管理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結果出具後勞動者也是可以憑藉工傷鑑定等級來索要相應的賠償費用,當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鑑定有異議時也是可以申請再次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