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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認定花的藥費能讓單位承擔嗎?

工傷認定 閱讀(2.54W)

一、工傷不認定花的藥費能讓單位承擔嗎?

工傷不認定花的藥費能讓單位承擔嗎?

各地規定不同,大部分省市是誰同意使用誰支付。諮詢當地人社局,或者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中級人民法院。

職工發生工傷應按規定進行救治,並在3日內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需轉外地醫療機構救治的,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提出意見並報統籌地區工傷經辦機構同意。如情況緊急,可先救治,後辦理轉診手續。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超出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範圍的,屬於搶救生命危急工傷職工所必需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各支付50%。

《吉林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受到事故傷害至被認定為工傷前發生的救治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墊付。工傷認定後,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藥品目錄和工傷住院服務標準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銷。

職工治療工傷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由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各承擔50%。

1、工傷保險物件的範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由於職業危害無所不在,無時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職業傷害。因此工傷保險作為抗禦職業危害的保險制度適用於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的責任具有賠償性。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了。

因此工傷保險是基於對工傷職工的賠償責任而設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其他社會保險是基於對職工生活困難的幫助和補償責任。

一般來說,針對於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同意進行賠償的話,那麼就會交至工傷保險。由工傷保險來進行相關的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工傷保險機構不進行承擔賠償責任,認為不屬於工傷,但是用人單位認為員工屬於工傷的話,用人單位可以自行進行承擔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