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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溫州高溫補貼具體有哪些要求?

高溫補貼 閱讀(9.18K)

近日有人諮詢,溫州高溫補貼具體有哪些要求這一問題。小編了解到夏季是一個高溫季節,勞動者在勞動的時候高溫會對其身體造成一定傷害。高溫補貼就是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由於高溫發放的補貼,下面就溫州高溫補貼具體有哪些要求為大家進行解答。

2021年溫州高溫補貼具體有哪些要求?

一、政府官方解答:

2018年,我市尚未出臺新的政策檔案。參照以下頒佈的標準執行。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浙江省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即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在上文已經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釋了。我國的相關勞動部門規定在每年的6、7、8、9四個月份對勞動者進行高溫補貼。而且具體的的要求了在高溫的環境下,企業應該安排工人輪休的方式進行工作。不得高溫連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