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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貴州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2.15W)

企業向員工發放高溫補貼,是我國法律強制要求的。每年夏天到來之前,各個省市都會出臺各種的高溫補貼標準,我國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高溫補貼的標準也不一樣,有些差距還是比較大的。那麼貴州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小編結合當地政策和大家講一講。

2021年貴州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年貴州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貴州省用人單位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的規定》的出臺,初衷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作業中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能夠得到補償。其中明確規定,高溫天氣是指勞動者工作崗位所在地,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而且要以氣象部門釋出為準。由於貴州省各地溫差較大,用人單位可選擇兩種發放方式之一,並寫入用人單位集體合同中的勞動保護條款:勞動者每從事高溫天氣作業一天,發放8元的高溫天氣津貼;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按每月168元發放高溫天氣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至9月。

二、夏天高溫補貼如何發放?

高溫津貼是夏季對於高溫勞作人員的特殊保護措施。2012年下發的《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明確規定了高溫津貼的發放物件,是夏季在室外露天作業氣溫達到35攝氏度以上,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至33度以下的勞動者。

目前,高溫津貼發放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月發放,另一種是按日計。比如,北京、山東等地按月發放;海南等省份則是根據氣溫超過35℃的天數,按日計算髮放。目前,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並對高溫津貼的發放條件、發放方式、發放的時間長短、發放的水平等等都做出了具體規定。一些地區還根據經濟發展和地區的物價水平等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了調整。

三、享有高溫補貼的人群有哪些?

1、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溫作業),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

2、用人單位安排高溫作業勞動者當月臨時從事非高溫作業的時間不超過4個工作日的,用人單位應當足額發放當月的高溫津貼;5個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3、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綜上所述,根據貴州省最新政策,貴州高溫補貼標準分為兩種,按天發放的話,每天8元,如果是按月發放的話,一個月168元。發放月份合計為4個月。不管是私營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只要從事的是戶外工作,都可以拿到這筆補貼。企業拒絕支付的,員工有權向勞動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