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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高溫補貼2021年具體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2.19W)

在酷暑炎熱的夏天,人們在工作崗位上揮汗如水,雖然天氣炎熱,但人們還是依然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面,勤勞的工作著,政府對於在這麼炎熱下面工作的人們,是規定企業要保證人們的安全,以防中暑,並且還要發放高溫補貼,每個地方的高溫補貼是不一樣的,今天我們來看看青島市高溫補貼具體是多少。

青島市高溫補貼2021年具體是多少?

青島市高溫補貼具體是多少?

高溫天氣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的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的天氣,高溫下工作是對人身體的一種挑戰,國家和各地政府給予每個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一定補貼。

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調整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天數折算發放。

溫馨提示

1、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溫津貼,所需費用在成本費用中列支;

2、用人單位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3、如果勞動者高溫津貼方面的權益受到損害,可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4、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的處罰:

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高溫下工作也是對人們的一種挑戰,政府送來保護和清涼,用人單位要要按照規定發放,不過不按規定發放將面臨整改或者處罰,在炎熱的夏天工作的同時我們也要多學習放中暑知識,急求知識,保障我們的人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