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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21年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5.89K)

一、杭州市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杭州市2021年高溫補貼政策是什麼?

杭州市高溫補貼政策是《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規定:

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調整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工會組織,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夏季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各項規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衛生制度,確保夏季企業工作和生產經營正常進行。

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94號)同時廢止。

二、杭州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根據人力社保部、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全國總工會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

三、職工中暑是否可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高溫天氣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職業病種叫“熱射病”),可申請認定工傷。認定工傷需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中暑(熱射病)診斷證明。經認定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現實中,一般情況下高溫天氣的話,天氣預報或者是當地的政府都會發布一些釋出一些公告,讓人們警惕小心,防止中暑情況的發生,但是有一些辛苦的工作者依然是需要在外面工作的,但會享有一定的貨幣補償,通常是幾百塊錢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