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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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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每年到了夏季,那些在戶外勞動的工人都十分辛苦,氣溫過高的話,還會面臨中暑等風險。企業在夏季用工的時候,要注意好對工人的防護,並且按照國家規定,工人還可以拿到一筆高溫費。各地執行的標準不同。那麼,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是怎麼說的。

一、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按照寧波公佈的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包括高溫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二、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要注意什麼?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三、試用期是否有高溫費?

只要是符合《辦法》規定的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都應當享有高溫津貼,試用期也不例外。我國目前高溫天是否停工主要以氣溫來進行區分,這點在《辦法》中有明確的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綜上所述,發放高溫費是國家政策規定的,任何企業不得違反規定。根據寧波市有關政策,寧波市高溫費發放標準分為三檔,其中最高的是每月225元,最低為每月140元,一共發放4個月。企業除了支付高溫費,如果當天的氣溫過高,還應該停止作業或者調整作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