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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寧波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52W)

2021年寧波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高溫來襲後,不少人也開始關心起今年的高溫津貼了。高溫補貼一定程度上維持了全國工作的正常執行,也保護了工作者的身體健康。而高溫補貼的標準各個地方不盡相同,發放月份因溫差也不相同,那2020年寧波高溫費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二、2020年寧波高溫費標準是什麼?

      寧波高溫補貼連發4個月(6月、7月、8月、9月),以現金形式按月發。只要企業在6月至9月間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人員,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發放當月高溫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最高每月可領225元。

       按照寧波公佈的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包括高溫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其中不包括飲料等防暑物資。溫清涼飲料費是用工單位採取防暑降溫措施之一。但是要注意了,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導致勞動者沒拿到、沒拿全高溫補貼,都可打12333舉報。

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補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另外,勞動者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諮詢電話為12333;投訴熱線為96309。

二、高溫補貼概述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或者有任何疑問,詳情請諮詢本站專業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