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高溫補貼>

寧波退休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8.89K)

一、寧波退休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寧波退休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寧波退休高溫補貼標準的規定是按照每個勞動者每一個月都獲得225元的高溫補貼,當然如果是對於不是高溫作業的工作人員來說的話,它的這個補貼會降低一點180,辦公室裡面的內部人員高溫補貼是145元。

根據最新政策,寧波高溫補貼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包括高溫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可以獲得225元高溫津貼;非高溫工作人員標準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則為每人每月145元。不過,要領取高溫津貼還有前提條件。市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告知,只要企業在6月至9月間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發放當月高溫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同時,高溫津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二、高溫補助費的發放主體是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稱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溫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個體工商戶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國小、中學、大學,民辦醫院、療養院,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民辦福利院等。本市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與企業一樣,都要參照執行有關高溫費發放規定,但是機關事業單位不參照執行。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