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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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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高溫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夏季的到來,氣溫在不斷升高的同時威脅到了勞動者們的身體健康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企業應該為處於高溫環境作業中的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寧波高溫費發放標準是老百姓們相當關心的問題,高溫費是勞動者在夏季工作的一種健康的保障。接下來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寧波高溫費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什麼是高溫費?

高溫費就是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二、寧波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多少?

根據最新政策,寧波高溫補貼2017發放標準:高溫作業人員(包括高溫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可以獲得225元高溫津貼;非高溫工作人員標準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高溫津貼則為每人每月145元。不過,要領取高溫津貼還有前提條件。市人力社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告知,只要企業在6月至9月間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應發放當月高溫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同時,高溫津貼應以現金形式發放。

三、什麼人群享有高溫補貼?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同時,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依法享受高溫津貼。湖北省高溫津貼發放的標準為每人每天8元,執行時間為每年的7、8、9三個月,並按實際工作日計算。按照《最低工資規定》,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四、企業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補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另外,勞動者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諮詢電話為12333;投訴熱線為96309。

由此可見,寧波高溫費發放標準就得以解決了,高溫補貼是高溫作業下的勞動者們的福音,這樣,在高溫環境下工作的勞動人民們的健康得到了保障,而且高溫補貼不能納入最低工資的範疇裡,這讓老百姓們得到了極大的福利。以上就是寧波高溫費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