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收養贍養>

開發商違約 | 業主如何維權?

收養贍養 閱讀(8.63K)

開發商違約,業主如何維權?

開發商違約,業主如何維權?

如開發商缺證、延期交樓、房屋品質與合同約定的不相符、不合理收費、交樓後發生的質量問題等。業主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法責任。

1、缺證延期

交樓是問題出現比較多的環節。法律規定,交樓時建築部門必須出具《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在交樓時不能出具上述兩表兩書的話,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同時,延期交樓也是一個普遍的問題,一般來說這樣是開發商違約在先。這時候應當仔細看一下合同,看看當中是否約定了裝修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一般來說,開發商在合同中都不會把裝修質量作為交房條件,所以就此引發的爭議只能按合同中約定的賠償差價的雙倍的方式處理。要是起訴的話,就一定要將合同分析清楚,不要讓開發商鑽了空子,而無法實現自己的要求。法院在判決時主要依據合同約定。

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某項裝修,但是開發商沒有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這與以以次充好達不到標準是不同的,此時可以房屋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為由起訴,開發商會因此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約定不符還有很多的糾紛是因為購房人收樓後發現房屋的品質與當初合同約定的不相符。

具體情況有很多種,比如面積有出入(大於3%)、窗戶的弧型窗變成平面窗、水電氣未能到戶等等,這都屬於開發商的違約。

但有時因為一些細小的質量瑕疵導致與合同約定的交樓標準不符,則不應當看成是開發商的違約。

3、不合理收費

購房人關注的另外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收費,哪些費用該收而哪些費用不該收。比如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業管理費,不能收取超出公攤部分的費用,不能強行收取辦理房產證的手續費(業主也可自行辦理)等等。如果開發商單方面發生這些行為,則屬於開發商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