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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交房違約 | 違約金該怎麼算?

房屋買賣 閱讀(2.47W)

開發商交房違約,違約金該怎麼算?

根據購房合同的約定,開發商需要在約定的期限內按時交房給購房者,否則的話就會構成延期交房,這便屬於違約行為了,那麼此時開發商就要對購房者進行違約金的賠償。到底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金是怎麼算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告訴你。

一、開發商交房違約金怎麼算?

首先,有約定的從約定。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會對開發商逾期違約金的數額計算方法和支付條件作出約定。如果預售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標準的,則應當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標準支付違約金。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違約金以“每日為已交房價款萬分之幾”的標準計算,則已付房價款包括首付和貸款兩部分,而不是僅指首付。

其次,無約定的按法定。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數依逾期貸款利息標準來確定違約金的數額。參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損失的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底於造成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數額。這裡需要注意的是,開發商違約不能以消費者沒有損失來免責。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開發商如果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者約定的可以免責的事項出現逾期交房,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購房者可以依據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沒有約定的,在催告三個月後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沒有催告的,自約定的交付日起一年後沒交房,也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的數額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有關部門公佈或評估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二、逾期交房能退房嗎?

逾期交房在房產交易中非常常見,是指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規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內,沒有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交給購房者入住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94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違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就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催告開發商,經催告3個月後仍未能交付的,購房者可以單方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如果購房者沒有催告,那麼自合同約定的交房之日起一年內沒能交房,購房者也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承擔損失。

另外還需要注意兩點:一是購房合同中對逾期交房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和違約金賠償有約定的,應按合同的約定處理。而是如果逾期交房時由於不可抗力或者合同中約定的免責事由造成並且及時告知了購房者,那麼開發商不承擔責任。

進行逾期交房違約金的賠償,一般是先按照約定的進行,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則再根據法定的內容進行違約金賠償。如果你對此還有更多問題,保險起見還是諮詢一下我們本站土地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有律師幫助你分析案情、提出建議,相信問題一定會得到很好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