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同於其他人身傷害。工傷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式認定為工傷,工傷是在用人單位或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件而受傷。那麼工傷鑑定要什麼手續,救濟途徑是什麼?本站為您解答。
工傷鑑定要什麼手續?
辦理此項業務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辦理時到北城新區北京路33號人才規劃大樓5樓工傷保險科交驗材料,到六樓規劃財務科繳納250元費用,承諾60—90天辦畢。
市直單位工傷職工提出勞動能力鑑定:
申請時間:雙月的15日前報名
申請方式:工傷職工治療終結後(鋼板、鋼釘已取出),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均可提出書面申請。
申請材料:
申請人填寫《臨沂市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
被鑑定職工第二代身份證及其影印件;
被鑑定職工(一年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及一張影印件
被鑑定職工的原始病歷、診斷證明及相關輔助檢查結果;屬職業病患者的,還應提交具備資質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出具的診斷書;屬因工傷所致精神病科疾病的,還應提交具備資質的精神病專科醫院(兩位以上專家)出具的鑑定書。
申請供養親屬喪失勞動能力情況鑑定的,還需提供被鑑定人與死亡職工存在供養直系親屬關係的有效證明;
救濟途徑是什麼?
工傷職工應享有的待遇是每個職工特別關心的問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殘疾的,應享有一次性傷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費等。以上傷殘待遇並不是每個工傷職工都全部享有,即使應當享有也不能一概而論,根據傷殘程度不同,享有的標準和獲得的補償數額也不同。造成死亡的,應享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金、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卹金金。鑑定費、交通費、營養費,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不管採用哪種方式解決,都不應盲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諮詢或聘請專業律師,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傷報銷需要提供工傷醫療終結書、費用支付申報表(一式三份)、醫院發票、醫院費用清單、工傷認定表、事故調查報告、勞動能力鑑定表,到相應單位申請工傷報銷。
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職業病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4、地(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勞動能力鑑定定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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