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一方婚前購房 | 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

離婚 閱讀(1.41W)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購置的房產,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在離婚時,
以原所有權人為房產產權人,對於婚後共同還貸及對應增值的部分進行平均分割,未取得產權的一方有權要求相應的價值。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