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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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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一、婚前買房婚後共同按揭房產離婚時如何分割?

1、婚前個人首付,婚後共同還款

雖然房子在婚前是由個人進行首付的,但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儘管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子也有配偶的份。如果遇到離婚等情況,夫妻需自行商議。對於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給房產證署名一方,未來房貸自己償還。但是對於另一方,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漲價的部分進行補償

2、婚前個人貸款買房未辦理房產證

房產證是證明房屋產權歸屬的有力證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屬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屬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屬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因為沒有房產證,需要雙方先自行商議,協商不成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3、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加名

現在的《民法典》明確規定了婚前全款買房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這個條件下結婚並不能將其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加名,離婚房子毫無疑問還是個人的。但是婚前個人貸款買房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加名實質上算是一種贈與行為,加名後另一方有權分割房產。

二、婚前買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各方出資贊助買房錢款約定清楚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

2、婚前財產公證或協議十分必要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也要保持頭腦清醒,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會牽涉到很多問題。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係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3、婚前貸款買房後,月供還貸義務最好籤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因某種原因不能貸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係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還貸義務。

婚前買房有經濟實力時選擇全款購買,避免以後的很多麻煩。沒有經濟實力時只能貸款購買,結婚前買房要考慮清楚,最好將雙方共同還款提前寫協議,避免以後發生糾紛,沒有證據出現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