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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 | 離婚能分割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3.13W)

可以分割,由夫妻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該房產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能分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