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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脅迫撤銷婚姻需要多久?

結婚 閱讀(2.16W)

關於脅迫撤銷婚姻需要多久?

撤銷婚姻顧名思義就是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已經不存在了,夫妻之間再也沒有權利義務關係了,隨之而來的就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分配,以及個人財產的證明等等問題。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婚姻這個官司是最難打的,所以人們在結婚時一定要選好自己的另一半,也不必要這麼麻煩。那麼脅迫撤銷婚姻需要多久?

一、關於脅迫撤銷婚姻需要多久

1、受脅迫結婚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2、被冒名登記結婚

因被冒名者當時辦結婚證時並未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違反了婚姻自願原則,若要解除此婚姻關係,只能通過行政訴訟申請人民法院依法撤銷民政機關的婚姻登記行為,不能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婚姻登記。

向法院請求撤銷行政行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撤銷婚姻需要哪些材料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相關法條連結: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脅迫撤銷婚姻需要多久?一般這個時間也是按照情況來定的,一般如果婚姻是被脅迫的,那一般不到一年就可以將婚姻撤銷乾淨,如果是被冒名登記了婚姻,那時間還要早一些,大概只需要六個月時間就可以處理完。小編還是希望大家在面對婚姻問題的時候能夠多多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