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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的房,婚後加上女方名字,離婚時是否分割?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51W)

杭州離婚律師:婚前買的房,婚後加上女方名字,離婚時是否分割?

婚前買的房,婚後加上女方名字,離婚時是否分割?

當事人諮詢:

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這個我是知道的。

但如果婚前買的房,婚後加上女方的名字,是不是就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要怎麼分割呢?

如果婚後加上女方名字後,賣掉了,買房所得的價款,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離婚時還需不需要分割?

杭州專業離婚律師李曉娟律師解答:

婚前房產加上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對方對房子就有相應的權利。

至於怎麼分割,需要看加名情況。

從法律上來說,加名有幾種方法,一種是共同共有,一種是按份共有。在沒有做出其他約定的情況下,一般都是共同共有。

1、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話,離婚不一定對半分割,法官會參考出資情況、結婚時間長短、有沒有子女、雙方有沒有過錯等因素進行判決,像杭州西湖區法院判決的是加名方佔25%,房產原所有人佔75%。這個案件的影響比較大,相信各個法院也會參考。

2、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話,法官進行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時,基本上都會按照雙方約定進行分割。

對於第二個問題,婚前買的房產,婚後加了女方的名字,然後賣掉了,離婚財產分割時仍然需要分割。因為房產加上女方名字後,房產的性質已經由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存續將房子賣掉所得的價款,只是財產的形式發生了變化,不會影響財產共有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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