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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婚後加上名字 | 離婚怎麼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2.54W)

現代人晚婚現象居多,很多人在婚前就已經打好經濟基礎,婚前已經有了房子,結婚後通常也會把對方的名字加上去,如果離婚,那麼婚後加名的房產一般是按夫妻共同財產分配的。

婚前房屋婚後加上名字,離婚怎麼分割?

不少人結婚後會將自己的房產加上對方的名字,但當鬧離婚分財產的時候,對方一般會認為這個是自己的房產,即使有對方的名字也不能分割,但實際上,一方將婚前的房產,在婚後加上配偶的名字,這個是視為對該方的贈與,此時房產從個人財產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割。

知道了婚前房屋婚後加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方就可以對其房產進行分割,通常分割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3、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4、如果有貸款未還清,還要區別該房產本身屬於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有財產進行確定。如果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則未還貸部分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進行處理。如果屬於一方婚前購買、婚內還貸的,則未還清的貸款作為該產權人個人債務繼續償還,已經償還的部分及其增值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對於房產增值部分的補償,可以根據房屋購置資金的來源及其在全部房價款中所佔的比例來考量其分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