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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女方沒有買房條件無法加名字,也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1.37W)

婚後買房,女方沒有買房條件無法加名字,也算婚後共同財產嗎?

和男朋友結婚了,打算買房,現在成都這邊買房有條件限制,我不是成都戶口,社保也沒買滿2年不具備買房條件,所以買房時也不能加上我的名字,我們是打算公積金貸款買房,那這樣買的房子沒有我的名字也算是婚後共同財產嗎?

本站解答:

一般情況下夫妻在婚後購買的房產都是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但如果你們夫妻本身有格外的約定,如雙方明確約定婚後一方購買的房產登記在了一方名下的屬於個人房產,這其實也是可以的。所以,即使在買房的時候你不滿足當地的購房條件,無法用夫妻名義共同買房,但其實這樣的房產也是會認定屬於你們夫妻共有的。之後符合條件了,也是可以申請在房產證上面加上你的名字。

對於夫妻共同的房產,你也是享有所有權的,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來講,你可以對該房產進行處分,但實踐中價值如此大的財產,在進行處分的時候,往往需要夫妻雙方共同進行才可以。

要是有特殊約定屬於對方個人房產的話,雖然你不能享有部分產權,但對於房產在婚後的增值部分,如果日後打算離婚的話也是可以要求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