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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離婚時財產怎麼分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6.41K)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如離婚房子屬於共同財產。若房子是一方當事人婚前全款購得,婚後新增另一方名字,視為贈與登記雙方名字後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由雙方自行協商分割方案,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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