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夫妻法定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財產分割 閱讀(9.45K)

夫妻法定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為您推薦】曲江區律師   項城市律師   鼎湖區律師   天河區律師   長興縣律師   金堂縣律師   金牛區律師   

就夫妻財產而言,具體包括了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但要是說到其中夫妻法定財產的話,那麼現實中一般都是指夫妻共同財產。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清楚夫妻法定財產的範圍是什麼,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夫妻法定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1、夫妻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報酬。勞動報酬,指勞動者為他方付出勞動而應當從他方處得到的貨幣或實物。勞動報酬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如工資、獎金或津貼等。此外,用勞動報酬購置的財產,也屬於共同財產範圍。

2、夫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得的收益。既包括農民夫婦以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名義從事的農副業生產、勞動的收入,也包括許多丈夫或妻子購買股票、債券,投資於公司、企業,他們成為大量資本的擁有者,經營收益豐厚。這些經營收益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或雙方依智慧財產權所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既包含財產權,也包含人身權,其中的人身權具有很強的人身性,它是創作者基於其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即使在婚後一方取得的智慧財產權也是歸一方專有。

4、夫妻一方或雙方因繼承或受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指定僅歸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這是指法律無法詳盡列舉的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具體情形,都概括在其中。

二、確定夫妻法定財產範圍的注意事項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繼承受贈的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在審判離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都是將這類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

2、夫妻分居期間各自所得的財產是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學界通說及司法解釋卻主張在事實上處於分居生活的狀態,但在法律上婚姻關係仍然存續,因而分居期間一方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一方或雙方婚後所得的智慧財產權應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關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規定中,“夫妻共同所有”的只是有形財產權利,不包括智慧財產權。

確定夫妻法定財產的範圍,在現實中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尤其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因為法律中規定,離婚夫妻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只能對其中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進行分割。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