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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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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當兩人自願結為夫妻的那時起,兩人之間的關係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兩人之間有了夫妻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同時這份權利和義務還受法律所保護。

夫妻關係中最重要的權利義務之一便是財產的歸屬問題,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可以選擇約定夫妻財產製。如果雙方沒有選擇約定夫妻財產製,那麼夫妻就適用法定共同財產制。

那麼在法定共同財產制中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第2張

一、工資、獎金

工資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工作所得勞動報酬,獎金是勞動報酬外,由某些單位所獎賞的獎勵。不管夫妻任何一方工資、獎金差距巨大與否,所得的工資、獎金都應歸入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為何社會之所以會出現諸多“傍大款”的現象,因為夫妻收入高的一方婚後所得工資、獎金都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生產經營收益

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在生產經營方面所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夫妻一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出力程度大小有何不同。在現實生活中,在生產經營方面往往男方付出的心血勞動更多,但即便如此,生產經營收益也應歸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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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慧財產權收益

智慧財產權收益是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智力勞動成果獲得的專有權利所轉換成的經濟利益。而這份智慧財產權收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該是實得或應得的狀態,如婚前發表一篇小說,婚後獲得版費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期間發表一篇小說,離婚後獲得的版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含著以上三類,但同時還包含著其他常見的共同財產: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助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