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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轉業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78W)

軍人轉業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軍人轉業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軍人退伍安置費如指的是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且如是雙方婚後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平均分割。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二、夫妻對共同財產的權利義務是什麼?

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夫妻共同財產為共同共有。夫妻對全部共同財產部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平等地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中處分權是所有權中的重要權能之一,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財產利益。為此,《婚姻法》第17條明確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內容包括:

1、處理權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

2、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處分決定的,另一方有權否認該處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該處分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該善意第三人。

3、承擔一定的義務

家庭生活的費用,由共同財產支付,不足時,由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分擔。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義務所負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不足時,則由個人財產負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退伍軍人辦理退役手續轉業到地方後,可以拿到一筆轉業費,來保障轉業後生活。從財產性質看,轉業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雙方平均分割。但是,軍人的一次性傷殘金或者醫療生活補助等是個人財產,不能劃分到共同財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