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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轉業的復員費安置費等離婚時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3.36W)

軍人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均等分割。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軍人轉業的復員費安置費等離婚時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