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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復員費夫妻共同財產

軍轉安置 閱讀(1.89W)
軍人復員費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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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軍人的復員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於軍人的復員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軍人的復員費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分割。復員費是對軍官、文職幹部經批准退出現役作復員安置時而發給個人的各種費用的統稱。

凡自願復員的幹部,按軍齡長短計發:軍齡不滿l0週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15週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2.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20週年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3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20週年以上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4個月的本人原工資。對判過刑批准復員的,按上述標準每滿1年各減0.5個月的本人原工資。軍齡不滿1週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1/2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