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1W)

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如下: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