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合同解除權的除斥期間有什麼規定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32W)

合同解除權的除斥期間為一年。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或當事人依法確定的一種權利預定的存續期間,該期間屆滿,則權利當然消滅,故又稱為權利預定存續期間,即預定期間。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合同解除權的除斥期間有什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