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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舉證合同糾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88W)
如何舉證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誰主張誰舉證。律師解析: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企業法人、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戶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原件,如是複製件,須與原件核對並加註明後,將原件退還、,開戶銀行和帳號。起訴狀上的原、被告名稱,須與營業執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體已變更、合併、關閉,需加以說明,並提供被告現在的準確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必須寫明代理事項和代理許可權。
3、合同及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電報、信函包括信封、、圖表。變更、補充合同的協議、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簽訂地及其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複製件須經過核對。
4、送貨、提貨、託運、運輸、驗收、發票等憑證。
5、貨款、工程款、運輸費、保管費、租賃費、轉讓費、勞務費、酬金等結算憑證和有關財務帳目的影印件。
6、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及有關證明。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