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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未出資應向出資股東承擔那些違約責任

經營管理 閱讀(9.07K)

按時足額繳納出資是股東之間的合同義務,如果有股東違法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對公司繳納出資的即屬於違約行為,這種違約行為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並對其他已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的構成違約,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未出資應向出資股東承擔那些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