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解答>加盟維權律師解答>

未出資股東的違約責任

加盟維權律師解答 閱讀(9.64K)

未出資股東的違約責任是指沒有按照約定完成出資,需要向其他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的違約責任。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未出資股東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