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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未出資可能承擔什麼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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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未出資可能承擔什麼行政責任?

股東未出資可能承擔什麼行政責任?

按法律規定,對於股東未按期出資的,一般情況下,不屬於虛假出資行為,股東不按約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二、股東虛假出資的表現形式是什麼?

1、以無實際現金或高於實際現金的虛假銀行進賬單、對賬單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2、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從而獲得公司登記;

3、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但並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4、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

5、單位股東設立公司時,為了應付驗資,將款項短期轉入公司賬戶後又立即轉出,公司未實際使用該款項進行經營;

6、未對投入的淨資產進行審計,僅以投資者提供的少記負債高估資產的會計報表驗資。

三、股東虛假出資犯罪會被怎麼處罰?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虛假出資罪,依《刑法》第159條的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頭版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所述,股東應該履行自己的諾言,完成出資義務,這樣根據出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如果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出資,股東構成違約,還給其它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外,情節嚴重的,其還會被工商部門罰款,按照虛假出資抽逃金額的倍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