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經營管理 閱讀(2.61W)

股份制有限公司在市場上的份額還是比較多的。畢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不僅可以資源共享,而且對於公司的經營來說也是非常有利的,除了平時創辦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很多企業也在改制以後成了股份有限公司。下面,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流程:

1、申請名稱預先核准登記

全體股東(發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需提交

(1)全體股東(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

(3)工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記

由董事會向工商局申請設立登記。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人證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其財產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6)發起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7)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等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0)公司住所證明;

(11)工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以募集方式註冊股份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公司設立大會的會議記錄;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檔案。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的註冊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需提交批准檔案。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須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主要有:

1、發起設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2、招募設立

即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式:

1、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式

(1)發起人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

(2)繳納出資。

(3)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

(4)審請設立登記。

2、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式

(1)發起人認購股份。

(2)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3)召開創立大會。

(4)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我國的公司法中,對於股份制公司的註冊流程、設立條件、設立方法等各方面都有著明確的規定。股份制公司在創辦之初,最好就制定一套比較完善的股份分紅制度,畢竟股東多了,最好大家要通過相應的章程來制約大家的權利和利潤分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