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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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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是當時出資人按照給公司的出資比例而享有的權利,除了最直接的公司現有各位股東的股權之外,可能還存在一些隱名股東的股權,另外公司各股東之間的股權可以相互的進行轉讓,所以這些事情肯定是需要有我國的公司法統一來進行規範的。下面本站小編專門給大家介紹一下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第七十二條 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東股權轉讓包括哪些權利的轉讓?

股權轉讓後,股東基於股東地位而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全部同時移轉於受讓人,受讓人因此成為公司的股東,取得股東權。因此股權轉讓所包括的權利是股東權的全部內容,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

6、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

7、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的查閱權

8、股東優先認購權

9、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10、股東權利損害救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等。

大多數的公司的股權轉讓其實都應該事先徵詢一下其他股東的意見的,而且也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所以導致某些股東是否享有一定的優先購買權的。整個股權轉讓的過程當中很多細節性的問題都要引起注意,最終都體現在股權轉讓的協議中,所以股權轉讓協議勢必要提前諮詢一下自己的法律顧問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