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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設立子公司跟分公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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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設立子公司跟分公司的區別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分公司子公司的區別

首先,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能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可以依法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企業名稱不同。分公司是將組建分公司的名稱放在前面,後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稱,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稱。

第三,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工商登記中的內容不同,具體體現在出資上。其法律依據是我國《公司法》第14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