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物業糾紛>

物業糾紛審判結果

物業糾紛 閱讀(7.77K)
物業糾紛審判結果

財產侵權包括侵佔財產和損毀財產兩種情況:所謂侵佔財產,是指行為人不法佔有他人財產;所謂損毀財產,是指行為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並造成財產功能價值的降低。 財產侵權的結果將造成權利人財產損失,主要是財產上不利的變動,包括財產的積極減少和消極的不增加。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 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審判結果




    儘管我們向法庭提供了一些有利證據,但交通肇事案件以保護行人為原則,如果堅持要法院做出判決,即便按農村戶口對待,各項費用加起來,至少要超過3.5萬元,還不包括住院期間的已經支付的費用。因此,我們主張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最後,經過各方艱苦的努力,雙方終於達成調解。



    1、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1.9萬元;



    2、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由原告承擔。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嚴重的會影響到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會對肇事者進行相應的處罰,而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後應該要及時的進行證據的收集,利用有利的條件,更多可能的為自己爭取有利於自己的條件,爭取完整的賠償。